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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
时间: 2016/03/25

  2015年,国标委、工信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这些标准的颁布,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尽管如此,标准的供给依然跟不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指出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四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匹配,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就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方案》中明确了标准化改革的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标准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标准化改革的具体做法是: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整合现行各级强制性标准,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制定工作,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促进标准上水平。努力使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立得住、有权威、有信誉,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证”。

    通过改革,我国将建立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贯彻国务院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制定了《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已于2015年8月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已开展多年,并已制定了近百个标准,但标准的供给明显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尤其是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产业用纺织品的种类、品质都在提升,产业用纺织品使用涉及到各个领域,但一些企业急需的、新材料、新产品的标准缺失,给企业生产及产品验收都带来了问题,出现了部分产品无标可依的状态。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益补充,将对完善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市场标准体系、行业提质增效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制定行业需要的标准,补充目前标准供给的不足,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使用单位提供验收依据,同时对先进技术的推广起到促进作用。协会标准制定的主要范围按照GB/T3095《产业用纺织品分类》中的十六大类,主要主要包括:1、部分处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审批过程中的过渡性标准;2、部分高新技术、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及检测方法标准;3、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产业用纺织品标准;4、快速参照采用国外标准而制定的标准;5、其他需要制修订的标准。
    
制定协会标准的原则是:协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推荐标准和行业推荐标准相抵触。

     为确保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开、透明,中产协成立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审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成员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相关企业的学者、专家、技术骨干企业家及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产协,负责协会标准的日常工作。目前秘书处已征集到协会标准建议书,部分标准正在编制中。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化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中产协会长、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会主任委员李陵申早在2013年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会年会上就明确提出“以标准化工作为抓手,推动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的协会标准化工作方针,国务院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为协会进一步拓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中产协将根据《方案》及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协会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以标准化工作为抓手,推动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方针的实施,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中产协标准化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为行业发展发挥奠基石的作用。
 

协会正在组织制修订标准一览表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标准级别

1

20100798—T—608

层压复合织物

制定

国标

2

20111961—T—608

纺织品 非织造布生物可降解性能的评价

制定

国标

3

20130717—T—608

三维编织物及其预制件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制定

国标

4

20130718—T—608

三维编织物及其预制件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制定

国标

5

20130719—T—608

三维编织物及其预制件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制定

国标

6

20130721—T—608

一次性卫生用非织造材料的可冲散性试验方法

制定

国标

7

20132491—T—608

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

制定

国标

8

20132490—T—608

气体净化用纤维层滤料

制定

国标

9

20121684—T—608

纺织品 手术防护用非织造布

制定

国标

10

2009—2660T—FZ

湿法非织造布

制定

行标

11

2010—2048T—FZ

装饰用缝编法非织造布

制定

行标

12

2010—2049T—FZ

聚四氟乙烯针刺毡用基布

制定

行标

13

2010—2053T—FZ

弹性非织造布拉伸弹性回复率试验方法

制定

行标

14

2011—2686T—FZ

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

制定

行标

15

2012—0958T—FZ

熔喷法非织造布

制定

行标

16

2012—0960T—FZ

芳纶绝缘非织造布

制定

行标

17

2012—0961T—FZ

建筑覆盖用非织造布

制定

行标

18

2012—0972T—FZ

非织造布 外观疵点术语

制定

行标

19

2012—0973T—FZ

非织造布无机填料含量测定

制定

行标

20

2012—0974T—FZ

非织造布粘结牢度试验方法

制定

行标

21

2012—2351T—FZ

医用弹性基布

制定

行标

22

2013—1696T—FZ

空气过滤布的过滤性能测试方法

制定

行标

23

2013—1697T—FZ

手撕胶带用缝编非织造基布

制定

行标

24

2013—1698T—FZ

聚苯硫醚纺粘水刺非织造滤料

制定

行标

25

2013—1727T—FZ

热熔合成纤维絮片

制定

行标

26

2015—0596T—FZ

非织造用纤维网帘

制定

行标

27

2015—0597T—FZ

墙体防霉抗裂布

制定

行标

28

2015—0598T—FZ

砂带基布

制定

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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